主角是林燕赵大满的小说是《丢掉一家白眼狼》,是作者咩嘢写的一本短篇言情类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“什么叫偷懒?你爸没有给我生活费,也不给我工资,我没有义务一定要整理你们弄脏的地方。而且,你得记清楚,以前我做那是情分,不是本分。”“可……”不等赵佐说话,剧烈的撞门突然响起。赵大满冲到我面前大喊:...
精彩章节试读:
我有些厌烦这种生活,抬头分给他一个眼神:
“等会我得出去买东西,你现在长这么大应该学着自己的事情自己做。”
“那你要去哪里?我跟你一起去。”
见我不打算伺候他,他从平板上挪开了眼睛,奇怪地看我一眼,跟着我来到了商场。
在简单挑选下,我选中了一条翠绿色的手镯。
小贵,但我还能承担得起。
看着手上的镯子,很漂亮,我的心情有些变好。
正当我要付钱时,儿子猛得按住我的手机。
“妈,你真买啊?”
我有些不解:“这是我给自己买的生日礼物。”
“不是,我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,可你真的要买这么贵的东西吗?
你明明知道的,我以后要买房、要买车、要娶媳妇,你把钱花了,我以后怎么办?!
你怎么就这么自私!你怎么不学学爸!
爸那么勤俭持家,你怎么好的不学学坏的去了呢?!”
谁自私?我?我低头看了一下我身上的东西,加起来都不超一百。
谁勤俭持家?他爸?我那吃喝嫖赌一样不落的老公?
我一时间有些语塞,有些说不出话了。
我的沉默让儿子的咆哮越发响亮。
沉默似乎是一道强有力的助力,让他越说越起劲。
讲到最后儿子笑道:“妈你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吗?”
我气笑了,扭头问:“有道理,那你说要怎么办?”
儿子顿时喜上眉梢:“按我说,这东西要么就别买了,要么去两元店里随便挑一支绿色的手镯就好了,反正都一样,带着玩玩就好咯。”
“那按你这么说,我去买条狗当儿子,你,我干脆就可以不要了呗。”
我翻了个白眼,拍开儿子的手,当即买下那条翡翠手镯。
自己花自己的钱买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。
我觉得我是对的。
但儿子却在我付款的当即暴跳如雷,直呼回家要去告诉赵大满我败家,甚至不打算认我这个妈。
这一瞬间,我感受到更多的不是心痛,而是心寒。
没想到做牛做马的日子这么长时间后,现在才分清儿子是人是鬼。
我满不在乎,甚至抬手就是三巴掌,没有半点犹豫。
“既然你不喜欢我,那以后有事找你爸去,别找我。”
然后我还当着他的面,买了一只金毛犬。
2
到家后,儿子就哭着跑到赵大满的面前,指着我又指了指他的脸哭诉:
“爸,妈扇我巴掌!
妈还要养这只狗,这只狗还叫‘赵佑’,她说以后这狗就是我的弟弟。
凭什么啊?!爸!你快管管妈吧!狗就是狗,怎么能跟我相提并论!”
“孩子她妈,佐佐可是我们赵家的独苗苗,你得爱他敬他。
要把他当那田里的秧苗一样呵护对待。
你怎么能把一条狗和我们的宝贝儿子相提并论呢?”
赵大满很是不满,靠在沙发上抠着脚丫子,不屑地看着我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