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主人公是余俏俏,陆骁的小说叫做《悄悄变明恋》,它的作者是苏幸安倾心创作的一本言情小说类型的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享,哥哥可以,有需要帮忙的地方随时可以联系我,我在Q大住了四年,熟得很!”其他人都被吸引过去,围在余笙身边,陆骁站在人群外,摸摸俏俏的脑袋,低声道:“我都有些羡慕你了,有余笙这样的哥哥。”俏俏挽着...
精彩章节试读:
一个女生点点头,感慨着:“被陆骁这样的人喜欢,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吧。”
谢斯年只是笑,不再说话。
比被爱更幸福的是什么?
是相爱。
(7)
自军训开始,俏俏再没抽出时间同唐青瓷碰面,说来也巧,倒是余笙见过唐青瓷一次。
余笙虽然看起来不太靠谱,又长了张桃花泛滥的脸,但正事上从不糊涂。他本科和陆骁是校友,也在Q大,研究生以笔试面试双料第一的身份考进了航天大学,主要研究方向还是飞行器设计。
秋老虎来势汹汹,热得睡不着,余笙带头,翻墙出去吃夜宵。
临街的烧烤摊生意正是兴隆,七八个大小伙子聚成一桌,开玩笑说不醉不归,谁酒量最差谁买单。
余笙身后还有一桌客人,两男两女,应该是情侣,边吃边闹,把吃剩下的骨头到处乱扔,一地狼藉。服务员是个姑娘,年纪不大,提醒了几句,被两个男生一道瞪着眼睛凶了回去。
余笙转过身去,拍了拍其中一个红发男生的肩膀,指着不远处,道:“朋友,知道那个东西是什么吗?它叫垃圾桶,需要我给你讲一讲它是干什么用的吗?”
红发男生年纪和余笙相仿,个子不高,身形精瘦,眉毛一立正要发火,眼风一歪,瞄见余笙身边还坐着六七个人高马大的小伙子,都面色不善地看着他。红发男生审时度势,小声嘀咕了两句脏话,气哼哼地转了过去。
余笙懒得跟这种人一般见识,继续跟同学聊天拼酒。
烧烤摊附近围着几只流浪狗,其中一只才三个月大,浅棕色,耳朵尖上有一点黑。小家伙到处捡骨头吃,一路捡到红发男生那桌,湿漉漉的小鼻子碰到红发男生的脚踝。
红发男生吓了一跳,一脚把小狗踹了个跟头,还是觉得不解气,抓起桌面上的竹签就要往小狗的肚子上刺。电光石火间,不知从哪里飞来一瓶矿泉水,正砸在红头发的脑袋上,“嘭”的一声,极为响亮。
小狗夹着尾巴远远跑开,惨叫和马达轰鸣同时响起,余笙寻声回头,看见一辆机车停在烧烤摊前,车身黑红相间,颜色艳丽,车上的人单腿撑地摘下头盔,露出细碎的短发和化着淡妆的脸。
是个女孩,很有气质,也很漂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