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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会带孩子回京城。”
景柔抬眸看向他,“也就是说,你要在天沐山住四个月?”
沈时点了头。
京城的冬天,对于沈般若来说就是天寒地狱,而越城的冬天不会下雪,最低气温7、8度左右,是个过冬的好地方。
景柔敲下键盘,“行,那你就做我四个月的奴仆吧!”
她按下键盘上的回车键,边上摆着的打印机开始运作,吐出纸张来。
景柔指挥着他:“去把那份合同签了。”
沈时拿起合同,就看到看合同第一行赫然写着三个大字:
“卖身契”。
沈时不屑冷嗤一声,居然有人敢让他签这种霸王合同!
景柔在大口吃着海鲜面,空出一只手来,把自己常用的钢笔递给他。
“快签了吧,这份卖身契有效期四个月,我也是为了防止,沈爷被我使唤几天后,就反悔不认账了,才拟出这份合同来。”
沈时一目十行的,翻阅手中的几页合同。
如果他临阵脱逃,没做满景柔四个月的奴隶,景柔不仅会公开这份合同,让沈时遭受众人嘲笑。
她还会拿着这份合同上沈家去,要求沈时支付巨额赔偿。
他从来都没有被人占过便宜,可这第一次!
沈时推开钢笔笔帽,在合同上签了字。
这份合同的有效期只有四个月,为了沈般若,他签了!
他把合同递还给景柔。
沈时睨起冷峻狭长的乌眸,看景柔风卷残云般吃海鲜面的模样。
“你不喜欢吃虾?”作为景柔的奴隶,他自然要去了解,雇主有没有海鲜过敏的情况。
“我习惯把最好吃的那部分,留在最后吃。”
沈时俊容上,寒霜凝结。
曾经有个小傻子,也习惯把最好吃的留在最后,还会把鲜虾,夹进沈时的碗里,“妄言多吃虾虾,对身体好。”沈家从不缺山珍海味,却有个小傻子,总把好吃的留给他。
景柔接过沈时递来的合同,看到沈时的签名时,有些恍惚,上一次,她看到沈时的签名,还是在离婚协议书上呢。
景柔拿起笔,在沈时的卖身合同上,签下自己的名字。
这时,她的手机响了,是景家佣人给她打来的电话。
“大小姐,不好了!那个京城来的沈子轩,他来主宅了!”
“什么!”
佣人在电话里火急火燎道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