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能说出这样的话,突然间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欣慰感。
“妈,过几天陪我一起去趟县城吧。”
“去县城干嘛?”
“先别问,到时候你就知道了,好不好?”
“好,那我去挖些红薯回来,不然晚上连吃的都没有。”刘桂芳心里的打算是今天就依着女儿,让女儿高兴高兴,明天得起早把今天的农活给一起干了,至于去县城啥的,搭班车的钱都没有,到时候陪女儿去镇上逛逛就行了。
姜琳点了点头,她不知道刘桂芳的打算,就是知道了,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可思议的,毕竟一个人的思想不是那么三两句话就能改变的。
刘桂芳去挖红薯了,姜琳没有跟母亲一起去,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,那就是想办法弄钱,不然她们母女俩还真要饿死在这破屋子里了。
这时代的农村不像后世,山里河边的野物真不少,虽然不至于到处都是,但仔细找找还是不难弄到些东西的。
这时候时间才一点钟,大中午的村民基本也才吃完饭,没几个在外面晃悠的,再加上姜琳特意穿了件黑色的松垮衣裤,把娇好的身段笼罩住,脚下是长筒水鞋,一顶草帽戴在头顶,手里拿着个桶,桶里有一把小铲和一些针线,不走近仔细看,还真没人能认出她来。
姜琳对自己现在的样貌心里有数,纯天然的精美,可不是那些靠软件P出来的美女主播能比的,放到后世可以用“女神”来形容,放在这时候的话,村民见到她都是用“浪荡”两字,别怪村民说得难听,而是他们实在没什么文化,找不出更好更生动的形容词了。
什么沉鱼落雁,闭月羞花,倾国倾城这些词,村民压根就没有听过,更别提说了。
女人因容貌妒她,男人因容貌馋她,在这个村子里,姜琳不得不把自己保护好,毕竟没有谁会把“坏人”两字印在额头上。
姜琳一边走,一边无聊的想着,长这么好看,还能平安无事的活到成年,原主绝不是傻白甜那种脑子,不然早就被拐走了,即使不被拐走,在家里也是被欺负的包子。
她有意无意的从刘桂芳口中套出关于原主的信息,原主在姜家可绝不是受气包,反而是最霸道的那个,凭着当时还在世的姜老爷……
主角叫姜琳李煜的小说叫做《重生八零:首富娇妻火辣辣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爱吃狗的猫创作的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常便饭了,各种活从来不干,全丢给弟弟妹妹们,连过年的压岁钱她都敲诈,在家里就像个公主一般,用娇蛮任性来形容也不为过。不过随着姜老爷的去世,原主的生活瞬间反转了,姜老太成了姜家辈分最高的人,本就不喜欢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