祝南锦指了指竹筒,对墨北岑道:“这也已经熟了。可以食用了,将竹子劈开,把肉给取出来就可以了。”
她一说,墨北岑就直接上手,不顾烫,从地下拿起竹筒,锋利的刀子划了两下,竹筒就一分为二。
墨北岑将竹筒里的那一只,没有受损的鸡,倒在了祝南锦扑在地上的一片大叶子上。
看着烤得金黄的兔子肉,没有失败的鲜香的竹筒鸡,祝南锦耶了一声,对着墨北岑的大掌击了一下,“大功告成,我们俩绝对是黄金搭档!”
墨北岑听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,不过稍微想一下就明白了。
他颔了下手首,将从兔子身上撕拉了一个肉最多的大腿递给了祝南锦,他拿着猎刀割掉了兔头,啃了起来。
肉香皮脆,还带着一股辣味,第一口不太适应,第二口觉得美味异常,再接下来,吃着根本就停不下。
这女人,做饭是真的好吃。
祝南锦已经习惯了墨北岑的高冷,以及,他吃东西的时候的寡言了。
这男人其实,嘴不怎么说,但是,只要你对他好的话,他就会首先想到你,把最好的东西给你。
例如,干活的时候,他会跟你一起干。挑重活干,挑最难的那一部分干。吃肉的时候,他给她腿,他吃头。
祝南锦越看墨北岑越喜欢了,觉得跟这样的人搭伙过日子绝佳。
她笑着啃起了起兔子肉,也从鸡身上撕拉了一只大腿给墨北岑,“尝一尝。”
墨北岑看着她笑得跟一朵花一样的和善的脸,道了一声:“谢谢!”然后,扔掉了兔头啃起了鸡腿。
很鲜美很好吃。
祝南锦啃着兔腿,琢磨着墨北岑说的那一声谢谢。又斜眼打量着他。
进食很快,但是吃相雅致!
墨北岑,好像……不像,是一个没受过教育的山间汉子!
她跟他相处那么久,没有听到他说过一句野话。
对女人孩子也一点都不粗鲁。而且,他气度不凡,待人有礼,箭法高超……完全推翻了她对闭塞的村子里的粗野汉子的印象。
加上,这一张俊脸,说他是来体验民间疾苦的皇亲国戚也可信……
他不会是哪个皇亲贵族的遗落在民间的娃吧?
墨北岑发现祝南锦一直盯着他看,他看了过去,问:“我脸上有东西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