游荡在大街上。
没了看头,我也就不干坐着了,干脆来到镜子前开始端详自己作为丧尸的尊容。
倒也没多大区别,还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,好像皮肤更白了——是那种毫无生气的死白,还隐隐约约透着股灰色。
身体其他部位跟以前一模一样。
美中不足的,就是我一张嘴,只能发出来嘶哑难听的「嗬——嗬——」。
不过我要是不张嘴的话,估计也没人能认出我是只丧尸。
百无聊赖中,我只好打开电视打发时间,电视上铺天盖地的算是丧尸爆发的报道,都在紧急通知让大家在家中等待救援,不要外出。
这一夜,显得格外漫长,我坐着等到了天亮。
作为丧尸,是不需要睡眠的。
最开始的几天,我过得很潇洒恣意,每天都是去超市逛逛,再去喂喂那些小鸡小鸭,然后一边吃着薯片爆米花,一边追着《甄嬛传》。
呸,真难吃!
吃了几片薯片后,我终于忍不住吐了出来,那感觉就像在嘴里嚼蜡似的,咽都咽不下去。
我又尝试着喝了一口雪碧,这次倒是挺容易就咽了下去,可是没有任何味道也没有任何感觉。
唉,真是白瞎了超市里那么多物资,让我这么个丧尸守着,只能放着过期变质了。
这时,楼底下传来了声音,尽管那声音非常细微,可是怎么能逃得过我这只丧尸呢?
我走到窗子跟前瞥了一眼,发现是十多个男人,正围在超市门口。
小说《变成丧尸那些年》 变成丧尸那些年第2章 试读结束。
《变成丧尸那些年》网友点评
清欢:墨洵张哥的性格特别有特点,让人看一眼忘不了。当然,剧情中的其他人物也有自己独特的剧情,让人记忆犹新。在后面墨洵张哥老夫老妻一般谈笑,这种幸福的结局让人有一种自己的使命终将到头了,里面的人物不再需要我们担心了的感觉。此外,剧情十分精彩让人意想不到。有时候不禁幻想之后的情节。(求作者大大关注,求求了!!!)
女中豪杰:从看这部小说第一眼开始,我就被它圈粉。这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,值得点赞。作为二十多年的小说迷,难得发现情节这么有趣,文笔又这么好的小说,太棒了,值得大家看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