贱民能够招惹。
况且……
连户部子弟吴公子,都被李辞耍了一溜够……
老鸨子一咬牙,吩咐龟公,把白雪的卖身契取来,攥在手里极为不舍,最后硬是被李辞抠了去。
目睹了整个经过的白雪,轻咬薄唇,眼神复杂,她做梦都想不到,曾经那个被她当猴耍的痴儿,竟然成了她的主子。
虽有不甘,却还是认了,毕竟她这身残器贱躯,本就是任人摆弄的玩物,主子是谁,没什么区别。
“奴家白雪,见过主人。”
李辞有些不开心:“白雪死了!”
她被李辞身上突然散发出的霸气,惊得娇躯一颤,不受控制的服从改口:“岑蕣华,见过主人。”
这才对嘛!
身为歌姬,没有一个文艺范爆表的名字,如何能抓住文人的心?
“殿下……您刚才吟的诗,便只有这一句吗?”岑蕣华对自己的新名字,喜欢的不得了,毕竟这是她第一次正式有了名字。
李辞厚颜无耻的把老柳写给名妓的诗,占为己有,反正这个时代,又没有版权协会来办他,不剽白不剽。
“才过笄年,初绾云鬟,便学歌舞。席上尊前,王孙随分相许。算等闲,酬一笑,便千金慵觑。常只恐,容易蕣华偷换,光阴虚度。”
岑蕣华捂着嘴,眼神尽是惊艳,仿佛世子亲眼目睹了她的前半生一样,否则怎会如此字字入心?
拥有这等文采之人,当真是臭名远播的傻世子?
她心里对李辞的最后一丝鄙夷,彻底被崇拜所取代。
老鸨子一脸活见鬼,来长明湖的客人,不乏名动京都的大才子,可是与眼前的李辞相比,竟有些黯然失色。
这蠢材,哪里是开窍了?分明就是文曲星附身!
就在这时,一声惊叹传来。
“好诗!”
恭王扛着花容失色的“小绿”,大步流星走了进来:“不愧是本王之子,快给本王的心头好,也作一首诗。”
老鸨子脸色煞白,连连挥手:“王爷,可使不得,小绿乃是长明湖的宝贝疙瘩,全指着她赚钱嘞。”
这小绿,论姿色和文采,与岑蕣华皆有差距,但架不住年龄小,那帮王孙贵族就好这口,都特么应该抓起来枪毙!
李辞不理会老鸨子的哀嚎,又扔下千两银子,笑眯眯地看着小绿:“自今日起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