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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撕掉啤酒瓶上那层锡箔纸。
因为这个习惯,他买了不少啤酒,喝几口尝尝味,主要还是想撕不同品牌的LOGO。哪些牌子好撕,哪些牌子用的纸质量更好,哪些LOGO一撕就烂……
他有个书柜,里面放的不是书,而是满满一柜子啤酒瓶,红橙黄绿青蓝紫,集齐了彩虹色。
叶闻之看着韩默的小动作,继续说下去。
“她身手相当不错,读初中时我被几个染黄毛的混混欺负,姐姐第二天就在巷子里堵了那群人,把他们揍的吱哇乱叫。”
“和那几个混混比起来,她那么瘦小,但抬腿就是一个横劈,直接把两个黄毛撂倒。”
韩默忍不住笑起来,他很难想象一个柔弱的女孩子手无寸铁,张牙舞爪地模样,这弟弟做的有点失败啊。提到兄弟姐妹,韩默想起自己在澳洲的妹妹,她是养父养母的亲生女儿,现在才八岁。
说来也巧,在收养他没几年后,一直无法怀孕的养母就有了这个妹妹,小姑娘从小被宠的无法无天,现在到了澳洲,天天给他发海滩照,风景倒是挺美。
“韩医生,你这是在做什么?”见韩默一直没怎么说话,叶闻之提高了音调,好奇地指着他的手指。
“哦?”韩默愣了一下,随即明白过来。对于大部分人而言,全神贯注扣啤酒瓶身上的锡箔纸,是个奇异的举动。
“我喜欢撕这层纸,减压放松,还能锻炼大脑提高注意力。”韩默放下啤酒瓶,摇了摇手中的酒杯。
这是件很考验耐心的事情。
“这效果听着怎么跟冥想差不多?”
“你知道冥想啊,确实有点像,但这个更考验手指灵活度,看着简单,也是包含大量技巧的。”他断断续续地把瓶身,瓶口的锡箔纸都撕了下来,然后将所有纸屑拼凑在一起,又拼回原来完整的LOGO。
满满的成就感。
“你这爱好真奇葩。”
“知道的人都这么说。”韩默嘿嘿一笑:“闻之你呢?有什么爱好?”
“珠宝。”叶闻之解释说:“我大学学的珠宝设计,平时也喜欢买点宝石。”
韩默听着心里很不是滋味。人家的爱好是买珠宝,买起来眼睛都不用眨,刷卡像刷公交卡。而他呢,看到真喜欢的宝石,面对价格只能安慰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