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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谁给你起的小字?”萧暮忽然问道。
孟清欢眼睛中蒙上一层雾气。
萧暮见她如此,像是被扎了一针,疼得发紧。
是那个程家的少爷吧。她一个丫鬟,识文断字,出口成章,也得益于他的教导吧。
想到这里,他心中愈发酸涩。为什么没有早点遇到她,陪她成长,教她读书识字,还可以教她习武射箭?
早点遇到,是不是对彼此而言都是救赎?
命运的嘲弄,他已承受太多,却不曾嫉妒过谁。而此刻,他对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,却有着深深的嫉妒,甚至因此而生出凌厉的杀意。
“鹤鸣,”也许也算同生共死过,孟清欢不自觉地说出心里话,“如果我跟你说,这是我父亲给我起的,你信吗?”
“我信!”
柳暗花明,萧暮心中阴霾顿时散去,斩钉截铁地道。
孟清欢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什么,自嘲地道:“我又胡说了,你竟然也哄我。”
这世她父亲叫孟明礼,是个大字不识的农夫,也就能起个“小花”“小草”的名字,男人们的名字都是祖上定下来一个字,也请秀才给起。女孩子们命贱没人管。
萧暮想说“我真的信”,她的身世离奇,才不是孟家的女儿,然而动了几番嘴唇,最终还是没说出口。
她不说,他便假装不知道吧。
孟清欢短暂伤感之后,又恢复了勃勃生气,她盘算着道:“回头我跟理正讨了起火那块地皮,咱们重新起个屋子吧。三间瓦房,三十两银子差不多够了。回头手头紧紧,再置办东西。”
房子是安身立命的根本,如果没有意外,她下半生都会在这里度过,需要给自己盖一所房子。
“是不是有点小?”萧暮道。
“不用太大,过这一年半载你走了,太大了我自己住着空荡荡的。等你走了后,我得讨一条大狗养着。”
萧暮沉默。
孟清欢觉得自己这话好像容易引起歧义,便道:“我不是把你当成狗,你比狗好多了……”
“你别解释了。”
孟清欢捂着肚子笑得打滚:“在我们那里,若是一个男人,心疼体贴又粘人,就是小奶狗;若是除此之外,体力又好,你懂的吧,那就是小狼狗。”
“体力好?”
“哈哈哈哈,日后你真正成亲就懂了。”孟清欢笑着道。
萧暮顿时明白过来,瞪了她一眼:“口无遮拦。”
孟清欢心道这才哪到哪儿,等再熟悉熟悉,她给他讲黄段子,那才叫信手拈来。
妈蛋,前世的许多事情都渐渐远去,黄段子却铭记在心。她也真是污得可以了。
萧暮试探着问:“你不怕狗?”
非我族类,尤其是狐狸,都是怕狗的吧。
孟清欢撇撇嘴:“我就是过过嘴瘾,我怕狗怕得要死。”
萧暮自以为了然于心,承诺道:“你放心,我会护着你。最凶悍的獒犬我也曾豢养过几只,都服服帖帖的,你不必害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