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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,不可以!绝对不可以!爸爸重男轻女得厉害,这么多年来,俨然已经把凌默当成了自己的儿子看待,上辈子他宁肯让我承担顶罪的事情,也不愿意将凌默拉扯进去,已经说明了一切。
妈妈或许会相信我,但是她从来不会瞒着爸爸。
上辈子,爸妈只教育我好好读书,努力读书,考上大学之后,就读的也是他们认可的专业。
婚后,跟凌默的关系不好,凌默爸妈对我的冷言冷语让我羞愧欲死的时候我也回家求助过他们。
换来的是妈妈的冷嘲热讽,跟爸爸的一句:你要忍耐,等生了孩子就好了。
妈妈当时骂着把我赶出门,她说:“我怎么生了你这种蠢货,白长这么大了,别人欺负你都不知道反抗,我辛辛苦苦供你读书,你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!”
他们没有教我在别人带我往歪路上走的时候我要说拒绝。
在事情发生之后,他们又怪我为什么要那么蠢。
我像一根漂浮在河面上的浮萍,一生都是被人推着走。
但是现在,我重生了!我回到了一切可以挽回的那一天,我的人生,为什么不能自己做主!
想明白这些,我才发现,原来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,我一直是一个人!
不过,一个人才好啊!
一个人才能无所顾忌的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!
我从家里拿了钱,收拾了一下就出发去本市最有名的电子商城。
有了周闻的前车之鉴,我特意穿了一件烂大街的运动服外套,戴鸭舌帽跟口罩。
我找到一家商店,压低声音要了一套监听器设备。
店家应该对我这种全副武装的买家习以为常,也没有多说,告诉我使用方法,当场测试过之后,我才付款拿了东西离开。
路过一家铺子的时候,我又进去买了一根便携电棍。
接下来,我就得想办法把东西放在凌默的身上。
我没有回家,而是回到学校,把凌默约了出来。
看着凌默背着一个黑色的背包冲着我跑来,我就知道,机会来了!
这个背包是周闻给凌默买的,但是款式是我选的。
那是凌默跟周闻确认关系之后没多久,一向目中无我的周闻破天荒的约我出去逛街,我在室友的推搡下走出去,迷迷瞪瞪的答应了她的提议。
回到宿舍之后,寝室的人都夸我路子野,就连周闻这样的校花都认识。
我听了没笑,反而想哭。
为什么认识她,是因为我自幼喜欢的人,是她的男朋友。
那天周闻亲亲热热的搂着我的手,一番话哄得我脑子都要宕机了,她问什么,我回答什么,凌默的喜好,小时候的趣事,事无巨细,都被她从我的嘴里挖出来。
现在想想,我妈说得没错,我真蠢啊!
被养成了一个只知道死读书的书呆子!
那个背包,我一眼就觉得适合凌默。
我看了几眼,周闻就伸手拿过,结了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