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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对我好,我婆婆也不大同我们来往,逢年过节客客气气问候两声,从没有过脸红脖子粗的时候。就因为这事让我跟王康离婚,一方面显得我很不近人情,另一方面我也确实舍不得。
但心里不爽总归还是不爽的。
我质问王康,那当时不说也就算了,既然孩子生都生下来了,为什么还要偷偷摸摸过到咱俩的名下?
「你就光明正大说他是你弟弟,给他正常上户口不就完事了?」
王康一边挠头一边说:「那主要不还是因为这套房子么?这套房子户主是我,又是个学区房。乐乐现在跟我妈在老家,将来总是要上学的。如果按照兄弟关系落户,还需要证明他跟我爸的关系。
你知道我爸的火化证明,当时一不小心弄丢了,跑手续实在太麻烦,所以我和我妈一合计,干脆就按咱俩的孩子来落户了。」
王康说,反正这种事就是走个形式。
「孩子我妈养,你放心。我妈有退休金,家里乡下还有老宅子,我爸抚恤金和保险加起来还有小三十万呢。养大乐乐不愁钱,不会降低我们的生活质量的。」
话虽这么说,但事儿可不是这么简单的。
「王康你当我什么人,我有跟你家计较过钱么?这孩子挂在咱俩名下,光是钱的事儿么?我们是孩子的父母,是他的法定监护人,是要对他负责的!」
我说王康,你别怪我把丑话说在前面,你想让孩子在我们房子里落户将来上学,这个我没话说,毕竟这房子咱俩一人一半的份额,是两家合买的。
但孩子落户,只能以你弟弟的名义,或者什么远房亲戚都行。
「我可不能接受自己这么就有个儿子了,简直荒唐。」
「不行,绝对不行。」
「养子也不行。」
开什么玩笑,养子不也一样算是监护人么?
我李琪真不是什么特别看重钱的人。我家条件不错,父母也有好几套房产。
王康家里条件虽然不如我,但也不是什么穷山恶水的凤凰男。
他爸妈在本市也有一套公寓——
但也就是因为这套公寓,让我对这个叫乐乐的男孩的来历多少有点存疑。
因为我婆婆在明明有房子的条件下,却还要把乐乐带回乡下老宅子去养,这我就很迷啊。
这明显是想要隐瞒我,避开我,不是关不关我事儿的问题了。
虽然王康解释说,我婆婆回乡下带孩子,还有她的两个妹妹帮忙照顾,等孩子大一点自然会带回城里,也不怕跟我说就是了。
但我心里却不这么想,我还是觉得他们家是担心我不愿意,想着看看能不能等我也怀孕了,当妈了,套牢了,到时候一心安安稳稳过日子了,也就不怕跟我说了。
这事搁谁身上都不会太舒服的,我想。
但不能把这孩子算我头上,已经是我能忍受的最后底线了。
见我态度坚决,王康只能说,那他回去跟她妈商量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