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荐指数:10分
原本姨妈一定要来送她的,被她给拒绝了。
“我已经读大学了,应该要学着独立。”真正的理由只有她自己知道。
她记得很小的时候,爸爸妈妈就喜欢在人前夸她:“我们家丁丁从小就很独立。”
说多了,以至于她不知道“她的独立”是她头上的光环,还是他们的。
她记得第一次一个人去学校报名,是她读初中二年级。
那一年他们在她面前签下了离婚协议书。
他们一个拉着她的手,一个摸着她的头,问她要跟谁走。
我哪儿也不去,我已经有住的地方,你们每个月给我寄点生活费让我有吃的就可以了。
这儿我已经习惯了,不想离开。
她已经忘了当时说这话时的语气和神情了。只知道那时对她来说有吃有住,比住哪儿来的更重要。
她从小就是个爱哭的孩子,可是那一刻她没有哭,一滴眼泪也没有掉。
也就是在那一年,她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。
其实她觉得挺好的。
她会做饭、会洗衣服、有吃的、有住的,而且她的零用钱比其他的孩子都要多的多,这样的生活她还有什么好不满足的呢?
最重要的是她的世界从此不需要捂着耳朵就变的很安静了。这是她以前常常期望的事情,没有争吵声,没有锅碗瓢盆摔碎的声音,他们的面目也不再因为厮打而变得狰狞。
这样很好,真的很好。
只是如果那天的雨不是那么大,如果她记得带雨伞,如果有人来接她,如果她淋了雨回家能有热水洗澡,如果她没有重感冒,如果隔天姨妈没有来看她……也许她会这样生活一辈子。
可惜生活没有那么多的也许和如果,事实是她感冒了,躺在床上两天没有吃东西,姨妈来的时候,她的意识已经开始变得模糊。
后来的种种她记不得了,只知道他们都来了。
她从来都不知道他们其实就在离她那么近的地方,一个只需要半天就能赶过来的地方。他们却已经有两年都没有回来过了。
三天之后,在他们的愧疚中她搬到了姨妈家,开始了她长达五年寄人篱下的生活。
现在想来,连这些记忆在她的脑海中也开始变得模糊起来了。
“校长办公室在哪里?”一个略微带着怒气的声音从背后吓了她一跳。
丁曼风有个怪癖,喜欢边走路边想事情,尤其是她一个人要走很久而手上又拎着重物的时候,将精力都放在天马行空的思考上,这会让她忽略手上的重量,而且可以排解一个人走路的无聊。
她从来没见过请人帮忙,说话还这么不客气的人。
丁曼风将手上的东西往上提了一提,转身,沿着一双阿迪运动鞋一路往上看:七分的棕色垮裤,贴身的白色T恤------她看不懂的装扮,只觉得像是个痞子的穿着。
最后出现在她瞳孔中的是一张有些不修边幅的脸,胡子拉碴,和他浓厚的剑眉倒是挺相衬的。一双锐利的瞳眸中,迸现出让人惊颤的目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