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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这本书的内容,十五岁的我嫁给了十二岁的周启则。
两个小孩子的婚姻,像极了办家家酒。
毫无疑问,我们是包办婚姻。
就算是这样,我跟周启则之间也曾有过感情的。
刚成婚的时候,周启则的身体还十分羸弱,性子沉默不爱搭理外人。
那时我们是第一次见面,周启则十分害羞,却鼓着胆子,主动走向我,他胆怯而欢喜地将握在手心里的东西小心翼翼递给我,说:“姐姐,爹娘说你很快就会是我媳妇儿,我......将来定会待你好。”
我接过那个尚带着温热,花纹精致得让人惊叹的金色怀表。
男孩的脸色有些苍白,眉眼精致,虽然年岁不大,眼里却是说不出的认真。
我也当真了。
我还记得那一年红妆蔓延十里,烟花雨落遍地。
我就坐着八抬大轿在鸣锣鼓乐声中嫁给了他。
我们拜堂的时候,我透过轻纱盖头的缝隙,看见周启则眼中溢出来的喜悦。
那灿烂的笑容,融化了我的心。
我相信少年的深情,也相信我们能够白头偕老。
2.
记忆逐渐褪去色彩,我神色恍惚地看着面前这个高大的青年。
如今他如今的他体格颀长健朗,长成了一派风度翩翩佳公子的模样。
我站在周公馆的门口迎他,周启则却似乎没有看到我。
他旁若无人地跟旁边的姑娘侃侃而论,谈笑风生。
这姑娘的名字是“杜晓芙”,周启则唤他“晓芙”。
大概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吧。
周启则永远只会叫我“姐姐”。
如今,他分明看见了我,却对我视若无睹。
眼前的人,如此熟悉,却又如此陌生。
在我们分别的这些年,他早已变了很多。
杜晓芙以朋友的身份住进了我们的家,这个年代,国内很少有这样的事情。
但在西方,这样的事情却并不稀奇。
杜晓芙在我的家里旁若无人地到处溜达。
她似乎很看不上我,也许,她讨厌的是我的身份。
我还是周启则的妻子,而她是婚姻中的第三个人,这样的身份,不论是东方,还是西方,想必都是为人不齿的吧。
大概因为这样,杜晓芙很喜欢挑衅我。
她往我的房间里转了两圈,随意地翻着我那些刺绣了花纹的衣裳鞋袜,还有那些关于家训女则女传的手抄字帖。
我看到杜晓芙面露嫌弃之色,微笑着倚到他怀里:“旧式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,成天关起门来缝衣绣花,三从四德挂在嘴边儿上不嫌累,跟块木头一样毫无自己的主见。”
周启则也露出痛心疾首的神色:“有什么办法,她们的脑子早已被这几千年的封建礼法给腐蚀得透透的了,没得治。”
我就站在一旁,听他们这样肆意批判我的人生。
周启则对着杜晓芙,将我批判得一文不值,在他的口中,我活着,似乎也成了一种罪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