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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原的冬天总是来得很干燥,北风也只会撕咬人的脸和手。如果下起雪来,人们的心情或许会好一些,但谁也不能保证雪化时,路上混浊的水污会不会降低人们心情的指数。
罗江的冬天不算太冷,最低温度不会超过零下10摄氏度,比起东北的酷冷,不值一提。虽然设计师们挖空心思想让冬天的人们暖和一点,但是男人永远喜欢保持风度的单衣薄裤,女人也臭美的喜欢穿着冬裙,露着洁白的大腿在大街上招摇过市。厚厚的棉袄已经不讨人喜欢了,冬天在人们的眼里也早已不再寒冷。
酒吧门口人来人往,在酒吧不远处站着一个男人,他西装革履,戴着墨镜,面朝酒吧站着。广告牌的闪光灯在他俊朗的脸上来回游走,墨镜里映出的色彩神秘的变换着。他只是很有耐心地保持着一种站立的姿态,那俨然像一个训练有素的武警。
包间里,于蝶开怀畅饮,她想借助酒精和这份凉意来忘记这个虚幻中的人,让自己彻彻底底的回来,回到现实中来。于蝶,回来吧!
好友心岚被她抓来作陪,看着她拼命的买醉,只好好言相劝:“于蝶,别喝了!这样会伤身体的。”
于蝶推开心岚,喊服务员上酒,然后冲着心岚苦涩地笑了笑:“心岚,你别拦我好不好?让我一醉方休吧!过了今晚,我就没有这么自由了。”
“于蝶,你不是喜欢逆来顺受的人!现在怎么突然间换了人似的。拜托你,现在都什么年代了?还什么‘父母之名,媒妁之言’。我看你的父母也是脑袋被古化了!”心岚没想到,都二十一世纪的今天,居然还有这样指腹为婚的?
“你不知道,他们家在我们东城是首富,据说用的马桶都是金子做的。”于蝶似乎醉了,晃晃悠悠地端起酒杯,酒水全都洒在了漂亮的羊毛衫上。
“首富呀?”心岚的眼睛都要羡慕地蹦出眼眶了。“这么说你是嫁入豪门了?那你干嘛还这么痛苦?”别人做梦都想嫁入豪门,她那么轻而易举的就能做到,居然还要抱怨。这世界上的人就是这么怪,想得到的挤破头也得不到,不想要的白给也会痛苦。不知道是人贱还是命运贱?
“我问你,你是喜欢自己找个人嫁了,还是喜欢父母给你指定一个?”于蝶摇晃着酒杯,眼望着天花板上悬挂的彩灯,神情恍惚地问道。
“当然是自己找的了,不过父母指定的也没什么不好呀!假如他是一个首富的儿子……”心岚想入非非。
“好吧,心岚。为了你的假如干杯!”于蝶举起酒杯在空中碰了碰,扬起脖子,一口灌下去。
“于蝶,你不会还在想着你的那个初恋吧?”心岚明白了于蝶的苦恼。
“他是一个神话,在我心里十年了,其实我已经记不得他长什么样子了。”于蝶抓起酒瓶继续倒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