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荐指数:10分
佣人们面面相觑,大眼瞪小眼,有一佣人瑟瑟发颤地开口:“我……我不敢。”
“你不敢,那我也不敢。”
林茉菡一屁股坐在沙发上,呵斥:“我让你们收起来就给我收起来!”
大家急忙将托盘收起来。
“哎那个……”林茉菡伸出手,“把那个哈密瓜端过来,对,说你呢。”
端着哈密瓜的佣人名叫沈初,年纪只比林茉菡大三岁,肤白貌美,前凸后翘,是佣人,也是林茉菡的私人家教。
沈初将过且端过来,林茉菡一边吃着巨甜的哈密瓜,一边神游天外。
这些情节,在小说里从未提及过,那么就表示,小说里面只提及男女主的感情线,至于炮灰女配的私人生活,毛都不会写。
既然这样,她以后做事一定要小心,一步一个脚印,千万不能作死!
“你!”林茉菡看着沈初,“去把大家的劳动合同拿过来。”
沈初明亮的眼睛写满了疑惑:“什么劳动合同?”
“嗯?你们给林家打工,难道不签合同的吗?”
不签合同,没法律效益,还随意雇佣员工欺压她们,炮灰女配不会是比资本家都万恶的狗东西吧?
沈初这才听懂:“原来您是想看合同啊,稍等一下。”
看沈初动身,林茉菡松了口气。
看来女配也不是很罪恶,至少还给打工人一个保证,可能是条件开的苛刻一些,但总不至于赖账不给员工发工资。
这样一来,还是有洗白的空间的!
而事实证明,林茉菡还是太年轻,高估了女配的良心,也低估了自己的想象力。
沈初拿来的合同,封面上用加红加粗的字体清楚的写着:卖身契。
三个明晃晃的大字将“霸凌”诠释得淋漓尽致。
再看合同内容——
一、林大小姐不可能会做错。
二、如果林大小姐错了,请参考第一条。
三、……
三呢?
漂亮!这合同上面一共两款条例,但佣人们想履行合约,什么条件都得答应,多无理都得顺着。
这……还不如不签呢。
可这……真是造孽啊!
“那个,初初!”林茉菡急忙道:“联系最好的保险公司以及律师,赶紧来一趟!”
沈初虽然不晓得林大小姐的用意,但还是照办了。
十五分钟后,江州市最好的律师,以及保险公司的经理出现在林家。
“各位,有件事我需要和你们说明一下。”手捏卖身契的林茉菡声线忧愁,“自我七岁那年,算命的老先生说我命里自带煞气,我要是对谁好,谁就会倒霉。”
佣人们全员懵逼。
“所以我之前对你们不好,就是怕你们会倒霉。但是现在我已经过了24岁生日了,那位大师说我现在已经没事了,所以……”林茉菡一手捏着卖身契,一手拿着打火机。
点着,烧!
卖身契只是薄薄一张纸,二十张纸很快就在众人碉堡式注目下逐渐烧成灰……
小说主人公是林茉菡,霍承洲的小说叫做《穿书后我被反派大佬养了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i中年美少女创作的言情类型的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陆子昂摆着一张扑克脸,生硬的拒绝了林茉菡:“林小姐要么现在就交钱,要么还是别参加晚宴了。”林茉菡只好将手上的戒指和翡翠手镯摘了下来,然后递给陆子昂:“这样总可以了吧?我这两样首饰,怎么都够赔你们的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