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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厅也会根据他们的癖好,进行改良,比如流浪汉梳妆打理进了这家餐馆,表明身份,要最便宜的菜,他们就会为他们提供价廉却又丰盛的美食。
服务员端上一瓶红酒,用开瓶器麻利的拧开木塞。希塔用一只手抓着杯底,另一只手拖着下巴,饶有兴致的看着鲜红的酒液涌入杯中。这是老酒员喜欢用的握法,一般人喜欢用三个手指抓着杯脚,很少有像她那样托着杯脚脚底的。希塔把鼻子凑到瓶口,眼睛一亮,“嗯!这味道真不赖呢!”
“小姐的鼻子真灵,这是86年的大拉菲,虽然算不上最顶级,但口感是相当好的。”
“喝着真舒服。”服务员给她倒了一杯,希塔细细的品了一下。
一旁的净手池处,传来哗哗的流水声。阿尔法刚如厕完毕,看着她,欲言又止——他还是不明白她为什么喜欢喝这种又苦又难喝的涩水。他走到希塔对面,从座位上拿起叠放整齐的餐巾,放在自己的裤腿上。
“那个,先生,杯子不是这样拿的。”服务员看到他用整只手抓着杯脚,微笑着提醒道
“是吗,我的手可没有你的那么灵巧。不如……你教教我?”阿尔法自嘲的笑着,他在品酒这方面的造诣可没希塔那么高。“好的,”服务员将盘子放在餐车上,整了整衣服,“我们酒的温度已是最佳温度,若像您这样托着杯壁,会影响酒的质感,所以我建议您用三只手指抓住杯脚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阿尔法满意的点了点头,
服务员把刚烤好的菲冷牛排放到了餐桌上。阿尔法放下酒杯,拿起一块白布,系在订制的蕾丝白西服上。他那精致的打扮,配上擦的洁白无尘的白皮鞋,贵族气质瞬间爆棚,再加上胸口上的银丝边手巾,就像是在那香浓的鲈鱼白汤里,放入了黑松露。他拿起餐具,右手握刀,细细的切开冒着白烟的牛排,在切割的过程中,既像一位严谨认真的工程师,又像一只盯着猎物的狮子,那双金黄色的瞳仁,无时无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