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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现在官方普遍忌讳这个称谓。初来乍到我曾冒昧地请求只管,“请和号长说说,给照顾一下。”
只管当时就正色更正说:“这里没有号长,叫‘值班员’”。
后来我“降级”,又进了另一个看守所,才知道,实为号长,名为“值班员”,也仅仅是在市一所里的称谓,别的地方还有别的叫法,“各村的地道都有很多高招”。由于各处监管场所的称谓不一,第一次进看守所的初来的学员,倒没有什么,“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”,别人叫什么跟着叫什么就是了。而那些有过前科以前进过别的看守所的,或在他处关押过的,转到了一个新所,往往倒不知所从了,想叫号长口难开。我们号后来进来了一个犯伤害致死罪的同学,是位常年闯荡江湖的长途货车司机,人高马大,都叫他“大个”,由区级看守所升到市一所来的。此人比较有经验,一进牢门就对号“领导”说:“您是管号的。”将其称之为“管号的”。既直白,又准确,一言以蔽之,“放之四海而皆准”了,概括得好。
“管号的”在号里就是第一把手,具有绝对权威,一言九鼎、说一不二。而且言出法随,如果不听管号的话,号里面有的是你的苦果子吃,整治你的法子多的是。在历史上据说被整死的大有人在。我刚进号几天,就听坐在墙角的小从说过,“在‘里面’,就是打死人也是没有死罪的。”
若从单纯的管理人员来说,管号的可能是世界上最好当的“官”了。没有人敢不服从。某些“强势”的“管号的”在号里的表现,从我进号不久的打击“牢头狱霸”动员会上,一位监管处副处长在动员报告中列举的现象中可见一斑:“勒索他人钱财、抢吃他人食品、强占他人物品、将自己的旧物按新物甚至高于新物的价格‘卖’给他人。将别人抛弃的旧物按新物卖给新收人员。强迫他人为自己搓澡、按摩,恶劣的甚至鸡奸他人。体罚、谩骂、殴打同监室人员或指使他人谩骂、殴打同监室人员。逼迫他人吃喝龌龊东西,逼迫他人自己打骂自己。”如此等等。当然,这些都是这类人的“经典”画像,在看守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