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荐指数:10分
做人得有良心,虽然对外我死透了,可是我死成那副惨样多半是人为的,可见我虽然是个矬人,我那仇家应该一点也不矬。要是被仇家知道我不仅没死,还活得很滋润,后果定然不堪设想。
我问沈云椒,“有仇家要弄死我,而且,我还是个通缉犯……你不害怕吗?”
熏风花雨里,沈云椒拿清亮的眼睛将我一望,我就知道自己又说了蠢话,他撸狗一样摸了摸.我的头,“你那通缉令,只赏银五十两,你晓得如今的物价伐,一颗猪头都要五十两。何况,你我现在是在岭南……”他没说后半句,我也听得懂他的弦外之音。
岭南距长安千里之遥,山高皇帝远,地方官也懒得把精力放在一个长安城的罪犯身上,加上去年我就“死”了,通缉令也渐渐撤干净了。能认出我的、且真心想抓我的,也只剩下长安城那些被我拂了面子的贵族子弟们,可他们根本不会来的。
这里可是岭南,蛮荒之地。吃不着珍馐美味,耗子比猫还大,瘴气毒虫数不胜数,除了流放的罪囚,鸟都不稀罕拉屎。
是真的难熬,我这般皮糙肉厚好养活的,跟着沈云椒住到岭南之后都面有菜色了。
“万一……我说万一,要是我真被抓到,那你怎么也得判个藏匿钦犯,虽不至于砍头,但后半辈子就不愁吃牢饭了。”
我问沈云椒,“你知不知道,长安城的牢饭里还有鸡腿呢。”
沈云椒看我的眼神已经从看一头猪,变成了看一群猪,但他已经懒得跟我扯皮了。
因为,真的是没人抓我,带鸡腿的牢饭更是想都不要想。
我和沈云椒是半年前搬来岭南的,也不是为了躲避朝廷追捕,只因为岭南是我和沈云椒的老家。
他的身份比我岭南渔女的名头要好听的多,他是个巫医,避居深山,精通药理,不只看病还驱邪问卦,诊金齁贵,山民穷得叮当响,都不愿意来找他,所以他的生意也不怎么好,导致大家一起穷困潦倒。
但我也不敢置喙,毕竟他是我的救命恩人,从救我这件事上来看,他是个绝无仅有的好人,哦,简直是个圣人。
到今日,我已然能熟练操纵义肢,可以手脚灵活地欺负金刚,虽然被沈云椒抓住会后果惨烈。